金融许可证申请条件如下:1、有章程:符合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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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许可证申请条件
金融许可证申请条件如下:
1、有章程:符合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3、有具备专业工作经验和知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措施和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陵闭悉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尺乎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办理金融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态尘的批准文件;
2、金融机构介绍信;
3、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典当行经营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并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当持批准文件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分支机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分支机构《特种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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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是有金融性质和商业性质的的社会经济机构,有着融资服务功能。这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公司还发挥着当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一些功能,诸如提供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
《典当经营许可证》是由商务部统一管理,统一监制,实行统一编码的。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中规定:申办《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先满足设立典当行和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一.设立典当行的资格: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控股。
(6)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并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3)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典当行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内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典当行承担。
(5)典当行对每个分支机构,需拨付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营运资金;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6)其他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注册典当行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一、典当行所需要的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二、 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向省辖市商务局提交材料:
(一)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调控指标以内拟新增典当行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典当行设立意见表。
(三)设立伏毕闷典当行初审推荐表。数厅
(四)受理申请人缺弯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2、出资协议;
3、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原件;
4、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省级商务部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典当行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任典当行法定代表人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证明。
6、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7、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担保公司不能做典当行的股东);
8、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年以上)复印件;
9、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复印件;
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所在地省辖市公安机关对拟申办典当行的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出具的审核意见原件;
12、拟成立公司的全体股东的承诺函原件;
13、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原件;
14、上市公司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原件。
15、可行性研究报告、典当行章程、业务规则、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