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3、办理批件。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文章目录:
一、典当行办理流程?
典当行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
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商务部审查。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办理批件。
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办结。
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典当是一种以物融资换钱的方式。传统典当是以特定财物作质押,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并承担一定费用后赎回当物的一种融资活动。当前的典当业务范围更广泛,不仅包括动产或股权质押、不动产抵押,还包括典当物品的销售、当物的保管、多元化的借贷业务等,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为企业和个人小额资金融通的作用。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纳铅请人将典当行建筑结构平面图、视频监控装置平面图、安全保卫措施、管理制度、经营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送交市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并制作审核意见书后,由申办人持审核意见书及商业主管部门所需的有关材料报市政府商业主管部门,由市政府商业主管部门按其程序上报国家商务部门审批,经国家商务部审核批准后,发给《典当经营许可证。
3、申办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按照审核前提交给公安机关审核的各项计划进行建设,建设竣工后将书面审批申请交到公安机关。
4、公安机关经实地检查,对达到法定要求的,予以批准并制作《特种行业许可证。
5、申请人持公安机关发给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商务部发给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6、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一、典当行许可证办理时对于验资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验资报告和财审报告是非常专业的查验文件,每个市商务部门都会有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文件材料才能够符合商务部门的要求。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出具的证明材料里面没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则不具备申请的资质。
二、关于典当行许衫昌可证怎么办理,是否一定要提供出资证明材料?
是的。典当行的注册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的资金,而且一定要真实合法。现在商务部门的要求是,如果没法在资金来源这一块提供有力的证明文件,那么将会拒绝申请。能够证明出资的材料很多洞塌好,如果来源是股票,那么可以出具股票交割单,如果来源是某种劳动所得,那么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在出资证明材料上面有相关疑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详细咨询汇域国际,汇域国际针对这一块有详细的可行解决方案。
三、典当行许可证办理的时候,对于法人股东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法人股东的重要性。典当行的设立时,法人股东的实力不仅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同时还是评定典当行成立的情况和经营实力的一个标准。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的公司的现金流报表,股东的决议书,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资产信用证明文件等等。建议需要了解得更加清楚的客户可以来电详细了解清楚。
法律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三、开典当行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需要申领三个证: 1、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一般是市级初审,省级核发。 2、到当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3、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虚或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团州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差弊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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