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的一天,老蒋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农商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小罗,询问老蒋是否有资金需求。
小罗:如果您的公司仍在继续经营,征信没有问题的话最低可以贷20万最高600万,想问下您最近有没有资金上的需求呢?
老蒋:我确实是需要资金周转,但是你们办理贷款是不是正规的哦?
小罗:我们是正规的商业银行,和70多家银行都有挂钩的,您看方便添加下您的微信号详细谈谈可以吗?
老蒋: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年龄超了也能办下来贷款吗?
小罗:没事的,蒋先生,我们这边会将您的申请材料提交上去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审核通过会通知您;您也可以到锦江区四川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来了解情况。
随后,老蒋去到这家商务有限公司面谈,接待他的是一个王姓的经理。王经理收取老蒋的申请材料输入电脑后,向老蒋出示了一张上端印有“某某银行客户审核系统”的银行审核单据,老蒋看到后深信不疑,当天就办理担保贷款130万元,并签订了一份《附加协议》贷款130万,缴纳了4万元的担保费。
但是这笔贷款一直都没有办下来,老蒋不断催促催王经理和小杨,二人一直找各种推脱,老蒋觉得不对劲,于是报警。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经查,包括老蒋在内共计有四十余名被害人在这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贷款被骗,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七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2022年12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文中人物、单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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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政治部 刘铄
A:这是一起涉及贷款办理的合同诈骗案,不法分子成立所谓“贷款中介公司”,利用企查查VIP账户获取潜在贷款客户的联系方式名单,采取“广撒网捞鱼”,称可以帮助一些有资金需求但条件不符的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首先,邀约有贷款需求和意向的客户前往公司进行面谈,在此过程中,该公司以可以办理大额贷款、利息低等诱骗被害人办理贷款,并以收取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等名义诈骗被害人钱财。然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找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面签,并将伪造的银行审核单向客户出示,谎称客户需要的大额贷款银行已经审核通过,进而以收取面签费的名义继续诈骗被害人。最后以客户资料不齐需要补充、正在跟进贷款进度等为借口拖延客户退款,同时也会向客户索要加急费的名义实施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章来源:998法治大讲堂
编辑:盖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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